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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情報】學習歷程檔案作為111年申請入學備審資料來源之一並未變更

資訊日期:2021.09.29
111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參採學生備審資料的制度並未改變,學習歷程檔案作為學生準備申請入學備審資料來源之一,是大學透過申請入學採多資料參採、多面向綜合評量進行招生選才的重要參據;因此,教育部表示,若有個別大學或個別校系參加申請入學,但認為備審資料不重要、傾向不以此選才,教育部會評估並據以調減該校系申請入學招生名額比率,以維護申請入學精神。

自91學年度推動大專校院多元入學方案以來,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中,均會請學生提供備審資料。而111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,並未改變既有的書審(即備審資料之審查)、面試或實作等甄試方式,以及學測成績的占分比,只是增加學習歷程檔案作為備審資料來源之一,學生可以從學習歷程檔案勾選資料來製作備審資料,藉此對備審資料進行數位化、系統化、認證化的優化改良,並調整改進備審資料架構,破除「資料越多越好」迷思,並將審查重心明確轉移到校內學習活動。

因此,大學招聯會通過的111學年度適用之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中,也明定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,備審資料占分比應有相當比例,並規範備審資料占分比應至少20%(明定占分比例下限),得以讓大學校系依其專業領域選才需求,透過學生備審資料,看見學生的特質與能力;並審酌醫學系、牙醫系、術科校系等不同專業領域的選才特性,備審資料占分比則另有規範。

教育部為強化審查備審資料能夠更具專業及公平性,同時協助大學建立更系統化的審查機制、友善有效率的審查介面,以協助審查者在有限時間內進行高品質審查,自106年起即推動招生專業化計畫,並逐年擴大至所有採申請入學為招生管道的學校(108年度各大學已全面推動,並於109及110年持續辦理)。另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已於109年12月7日公布「大學針對個人申請入學備審資料審查參考原則」,強調「三重二不」原則,讓外界能瞭解大學審查學生備審資料的原則;並透過公民審議、工作圈會議、培訓專業人員、管考訪視等各項活動,以凝聚高中端和大學端對於學習歷程檔案中之課程學習成果、多元表現的共識,戮力提升大學招生審查的專業性及有效性。

教育部表示,111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參採學生備審資料制度並未改變,學習歷程檔案作為學生準備申請入學備審資料來源之一,大學透過重視學習歷程,參考學生高中階段修習特定領域/科目之必修或選修課程表現, 藉由檢視多種類資料,激勵學生適性發展,落實高中領域學習的完整性,並以多面向綜合評量進行招生選才;若有個別大學或個別校系參加申請入學,但認為備審資料不重要、傾向不以此選才,教育部會評估並據以調減該校系申請入學招生名額比率,以維護申請入學精神。
資訊來源:教育部 高等教育司、一點通學習整理編撰